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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核水利发展基本情况有关工作的通知

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深圳市水务局:

  部规计司于8月16日~20日在北京集中各流域机构有关人员对全国水利发展基本情况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水利发展基本情况汇编》初稿,为保证成果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部规计司要求各单位对材料进行校核,并于2007年8月28日前反馈。根据部规计司的校核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请各单位从内容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语句的通顺性、重点项目的齐全性等方面进行补充和校核,文字数量限制在7000~9000字;其中重点项目简介从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安全和前期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描述,面上项目不单独作简介,放到“十一五”建设任务中说明。

  二、已建、在建和拟建重点水利项目分布示意图目前正由规计司组织统一制作,将于近期完成后发到各单位进行校核。

  三、各省水利发展基本情况(汇总初稿)请到珠江水利网公告栏下载,请各单位在8月27日前将校核后的材料反馈到珠江委规计处(包括电子版)。

  联系电话:020-87117787,020-87117995(传真)

  联系人:蔡海平    
    email:zjwgjc@vip.163.com

                                                                                    珠江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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