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范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公众可以通过12314热线电话、水利部监督举报平台、珠江委举报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对涉及珠江流域范围内的河湖安全保护有关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一、举报范围
1.防洪安全领域。主要包括: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2.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主要包括: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不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等行为;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行为。
3.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主要包括: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4.其他领域。主要包括: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非法采砂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珠江委举报电话:020-87117199
珠江委举报邮箱:zjwzfc@pearlwater.gov.cn(邮件请注明: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水利部监督举报平台:http://supe.mwr.gov.cn/#/indexHhaq
三、举报相关问题时,请尽量详细描述说明问题情况并附图片,以便处理。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的违法线索不予接收。
四、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如有诬陷行为,或上传不良信息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为提高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六、提倡实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