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审议上报珠江片跨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成果
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是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和先决条件。在水利部水资源司和水规总院的指导下,珠江委完成了5大水系135条跨省河流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编制主要成果,并征求有关省(自治区)和单位意见。近日,珠江委主任吴小龙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审议珠江片跨省河流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成果,会议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果,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珠江委副主任李春贤、易越涛、何力劲出席会议,一级巡视员、总规划师、二级巡视员,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水利部多次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将“制定完成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列为2025年水利部重点督办事项。珠江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委领导多次做出批示、部署工作,强调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生态流量确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生态流量的复核要科学并切合所在流域实际。
为高质量完成督办事项,珠江委成立以委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从全委抽调技术骨干,配强技术力量,细化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汇报、专题研讨,及时研究解决技术难题,把关成果质量。工作过程中,多次向水资源司和水规总院汇报,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与省(自治区)沟通协调,到各省(自治区)实地调研座谈,充分听取省(自治区)意见;同时,统筹委内各技术承担单位,确保各水系在工作深度、工作原则、成果形式等方面保持一致。
按照“管到每一条河流”的总体要求,珠江委在全面完成跨省河流及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排查的基础上,逐河流研究管控方案,提出生态流量目标,按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及粤东、粤西桂南诸河5大水系编制完成跨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控制断面设置、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确定、生态流量调度、取用水管控、监测与预警、责任主体、保障评估等内容。
目前,成果已根据会议意见及有关部门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正式上报水利部审查。
作者:罗星 责编:张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