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组织开展“十五五”期间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协调工作
8月5日,珠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易越涛在广州市主持开展珠江流域(片)“十五五”期间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协调工作。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省(自治区)水利厅有关领导和规划计划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珠江委宣贯解读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分析了中小河流治理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梳理了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职责新任务,各方就“十五五”期间拟治理的重点中小河流涉及的各河流治理任务紧迫性、前期工作成熟度、有无重大制约因素、治理协同性、是否会出现洪水风险转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有关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易越涛强调,水利部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近期印发实施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学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学习《意见》,准确把握水利部党组关于中小河流治理有关新要求,并及时传达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治好管好每一条中小河流。二是强化协同联动,要坚持系统思维,树牢流域观念,以流域为单元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管理,涉及跨省(自治区)的河流,有关各地要加强沟通对接,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科学制定各河段治理标准、目标任务和实施时序安排,避免出现洪水风险转移。三是抓实前期工作,对于纳入“十五五”期间治理的中小河流,要坚持规范程序,加强与流域管理机构对接,逐河流编制系统治理方案,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要素保障,高质高效推动工程立项建设;对有治理需求但尚未纳入“十五五”期间治理的中小河流,也应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为今后立项建设、争取投资打下良好基础。
珠江委规计处,技术中心以及珠江设计公司负责同志参加协调工作。
作者:朱燕翔 责编:张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