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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国务院批转《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的报告》,这是一个法规性文件。
·国务院发布《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实行供水收费,标志着水利工程从无偿供水转变为有偿供水。
·中国在辽河防汛中首次应用机载测试雷达遥感技术,用1:100000图像显示出11000km2范围内的洪水淹没地区。
·台湾省日月潭建成明湖抽水蓄能电站,1981年开工,装机容量100万kW。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成立。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在北京成立。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公布施行。2000年修订,共6章50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长江三峡工程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引黄济青工程开工,1989年竣工通水。使青岛市日供水量增加30万t。
·中国首次采用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在福建大田县建成坑口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高56.8m。
·浙江温岭县江厦潮汐电站建成,装机容量3200kW,是中国最大的潮汐电站。该工程于1973年开工建设。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在北京成立。
·《中国水利电力报》创刊,其前身是1982年创刊的《中国电力报》。1989年《中国水利电力报》分为《中国水利报》和《中国电力报》。《中国水利报》成为水利部机关报。
1987年
·闽江水口水电站正式开工,是中国首次全部采用国际竞争招标方式进行建设的大型水电站项目。
·隔河岩水电站开工兴建,1993年首台机组发电,装机容量120万kW。
·李家峡水电站开工兴建,最大坝高165m,装机200万kW, 1997年首台机组发电,1999年一期工程竣工。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中国自然环境保护纲要》。
1988年
·中国第一部水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施行,全文共7章53条。同时正式提出“依法治水”一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颁布施行。
·水利电力部撤销,重新组建水利部和能源部。水利部作为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统一管理工作。
·国务院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在成都成立。
·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水资源和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原来设立的全国水资源协调小组和全国水土保持协调小组。
·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工程开工,1996年竣工。工程解决了27万人的饮水问题,扩大灌溉面积2.13万hm2。
·中国首例规划设计的百万吨级城市供水工程——北京水源九厂一期工程完工投产。
·四川都江堰灌区,几经扩建,灌溉面积由1949年的19.2万hm2发展到73.3万hm2,成为中国最大的灌区。
·对珠海、澳门供水第一期工程试通水成功。该工程于1986年开工。
·将遥感、卫星通信等高新技术综合应用于黄河防汛的试验,在中国首次取得成功。
1989年
·全国13个省(自治区)严重干旱,受灾面积2936万hm2,成灾面积1526万hm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施行,全文共6章47条。1979年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国务院作出《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重申“水利是农业的命脉”。
·开展了北方缺水的七省(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试点,1997年完成了《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工作。
·开始按月发布全国重点河段水质通报,随后又发布中国地表水资源年报。
·西藏羊卓雍湖抽水蓄能电站开工,1997年竣工,是世界上高程最高的抽水蓄能电站,也是中国水头最高的抽水蓄能电站。
·第一次国际沙棘学术交流会议在西安举行。
(来源:水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