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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批准成立我国第一个防汛抗旱统一管理的流域性总指挥部

   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近日批准成立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这是我国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之后成立的第五个流域性的防汛指挥机构。与其他四个流域防总不同的是珠江防总还具有抗旱职能,因此,珠江防总是我国第一个实行防汛抗旱统一管理的流域性总指挥部。

  近年来,珠江流域洪涝灾害日益频繁,流域性的大洪水时有发生,对全流域防洪调度与协调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珠江流域的水资源供需矛盾也日趋尖锐,旱灾的影响已从农业扩展到城市、工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特别是近年来秋冬季节的咸潮直接威胁珠江三角洲的供水安全。由于珠江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度和协调任务繁重,而防汛抗旱又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迫切需要建立流域性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此,广西、云南、贵州、广东、福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向国家防总请示,要求成立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根据国家防总的批复,珠江防总由珠江流域的广西、云南、贵州、广东、福建省(区)人民政府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成。珠江防总总指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五省(区)副省长(副主席)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担任。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国家防总要求珠江防总抓紧研究制订有关工作规程和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求珠江流域各省(区)、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在珠江防总的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珠江流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200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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