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委水利科技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及科技成果管理,规范科技办事程序,我委根据科技部、水利部及流域省(区)的相关办法和规定,结合水利科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珠江委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8年8月21日正式印发。 该《办法》内容涵盖了科技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申报(初审)、组织实施、成果管理(包括成果评价、登记、报奖与推广),并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办法》明确了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的权责,规范了包括初审、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延期申请办理、成果评价、成果报奖等具体办事程序。该《办法》的印发实施,将对提高我委科技管理水平,促进珠江水利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珠江委规计处 王萍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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