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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为突破口 全面推进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在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会上的讲话
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岳中明
2005年9月9日

    首先,我代表珠江委对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的高司长在百忙之中到会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大家在工作繁忙之际能参加这次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广东省水利厅、深圳市水务局给予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05年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关键年,也是国家新《水法》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水资源保护制度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年。今天我们在深圳市召开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过去一年多来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当前水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与任务,探讨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对做好下一阶段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也比较严峻,2004年珠江片废污水排放总量182.7亿吨,其中入河废污水量139.5亿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废污水排放量占总量的52.0%。在16707km的评价河长中,受污染(劣于Ⅲ类)的河流长度已接近30%,而水质污染严重的南北盘江及珠江三角洲受污染的河长分别达52.5%和49.5%。在流域综合规划调查的79个水源地中,合格率仅为69.5%。
当好珠江代言人,其定位就是要维护珠江健康生命,建设绿色珠江。一条河流是否健康,入河废污水排放量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俗话说“病从口入”,一个人吃下去的东西不干净,身体就容易生病。对河流来说同样如此,接纳了过量的污水,河流也会“生病”,甚至可能危及河流的生命。要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必须从入河排污口抓起,防止河流“病从口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管好入河排污口也就是抓住了解决江河湖库水污染的关键。当好珠江代言人,把好入河排污口这个“关口”,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一项重任。
    水利部党组提出要把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而水质安全是保障饮水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水法》赋予的职责,无论是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还是限排意见的实施监督,以及省界水质目标的确立和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其切入点最终要落实到入河排污口上。因此,依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已是势在必行。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连接“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承上启下,确保“十五”计划收好尾,“十一五”计划开好局,至关重要。我们应该抓住《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依法履行职责,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因此,流域内各省(自治区)要按照流域机构的统一部署,在完成好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近期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审批,是新《水法》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新《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事项。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河流代言人的角度,认真开展入河排污口的论证审查工作。在总量控制的原则指导下,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审查,严格排污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二)开展纳污能力核定工作,依法提出限排意见
    根据各省(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划,在污染较严重的河段开展纳污能力核定的试点工作,并结合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成果,依法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同时要认真研究限排意见提出后的监管问题,要做到真正落实监管措施。
    (三)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重点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
    要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力度,在排污口普查登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整治规划,突出饮用水源的保护,对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排污口,报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要逐步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水资源保护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水资源保护,各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要把当前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与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把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积极为维护珠江健康生命,建设绿色珠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预祝这次流域工作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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