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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5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江水利委员会

    珠江水利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委员接管的国民党时期的珠江水利工程总局,1953年,珠江水利工程总局改由中央水利部直接领导,广东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1956年12月10日,为了加强珠江流域规划工作,国务院以七云20号文,批复同意设立珠江、韩江两个水利委员会,作为有关各省治理珠江的协商组织,隶属水利部领导。由安平生、蔡勇为、刘兆伦、许谋、曹玉崑、刘金焕6人组成,安平生任主任、蔡勇为任副主任。

195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57年,2月,为了进一步加强珠江流域的规划工作,国务院决定由电力工业部、交通部、农垦部、地质部、农业部、林业部各派出1人到珠江水利委员会,与原来的6人一起共同开展珠江流域规划工作,同时撤销珠江水利工程总局,即年2月9日,国务院发出农齐字第5号文,同意珠江水利委员会下设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流域规划工作采取中央与地方结合,各部门共同负责、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

1957年,设立西江规划办公室

    由于广西境内所占珠江流域面积比重较大,为搞好广西境内珠江流域规划工作,1957年11月,在广西南宁设立西江规划办公室,负责广西境内珠江规划工作。1981年8月,水利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协商确定西江局为地(师)级机构([81]水劳字第43号)。1958年9,广东省水利厅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暨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同时结束工作。至1979年8月,其间21年中没有流域机构。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的工作重心全面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治理成为水利工作重点之一,珠江水利委员会就是在此形势下会恢复重建的。

1973年,成立整治珠江三角洲机构

    1973年10月8、9日,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在佛山召开珠江三角洲规划整治会议。会议认为珠江三角洲整治必须首先搞好规划,决定由省水利电力局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竖年9月4日,广东省水电局成立珠江三角洲整治规划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三水县

1979年,筹组珠江流域机构

    1979年6月,水利部与广东省协商,指派广东省建委主任刘兆伦筹组珠江流域机构,16-24日,刘兆伦和广东省水利电力局副总工程师廖远祺到水利部具体商议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事宜。25日,水利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关于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报告,以及有关组织机构、任务、领导班子等问题。

1979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批转同意水利部《关于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报告》,该《报告》中明确指出:“珠江系我国南方一条大河,跨越滇、黔、桂、粤等省(区),治理开发任务都很重,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对全流域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加强管理很有必要。”刘兆伦任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勇为兼任顾问,申田、甘苦兼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1)负责珠江流域治理开发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2)制订珠江干流的河流规划和其它支流的规划汇总工作;(3)担任西江、北江及三角洲地区重大关键性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运用;(4)有关科学研究工作。

1979年,珠委正式办公

    1979年9月22日,钱正英部长主持部办公会议,听取珠委主任刘兆伦汇报珠委筹建工作情况,决定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珠委,下同)10月1日开始办公,属水利部领导,并研究珠委近期要抓的有关业务工作。10月1日,珠委在广州正式挂牌办公。广东省水利电力局属下的珠江三角洲整治规划办公室和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移交给珠委。

1980年,水利部核定珠委的机构编制

    1980年1月29日,水利部批复同意珠委设立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计财处、规划处、科技情报处、水土保持处、勘测总队以及科研所、西江局、核定珠委编制为1200人。西江局于1月在南宁成立,其余机构均在广州组建。6月,经水利部同意,设立基建处,并将综合计划处改为计划财务处;7月,珠江水利委员会组建珠江水利科学研究所。

1982年,珠委改隶水电部

    1982年3月国务院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易名为水利电力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刘兆伦仍任珠委主任,免去原水利部副部长职务。同年4月,水电部[82]水电劳字第16号批复同意珠江水利委员会设立水文总站。1983年1月,正式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总站,与勘测总队分开办公。同年3月,原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处并入科学研究所,成立水资源研究室;6月,科学研究所水资源研究室更名为成立科学研究所水资源保护研究室。1984年7月,成立珠江水利水电开发公司。

1988年,珠委改隶水利部

  1988年国家机关体制改革,水利电力部撤销,新设水利部,5月3日启用新章。水利电力部珠江水利委员会随之改称为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8月22日启用新章。

1990年,水利部批准珠委“三定”方案

    1990年5月6日水利部以水办[1990]6号文批准了珠委的“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方案。明确:珠江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珠江流域的派出机构,代部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按部授权并协同地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协助部负责流域内跨省(市)河流及国际界河的治理与防洪安全,组织实施珠江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流域内省际及行业的水事矛盾,协调跨省河流管理机构的设置;受部委托负责海南省、韩江流域、云南和广西国际河流的有关水事。

    1990年5月,“三定”方案的委直属单位:水资源保护局(副局级),勘测设计研究院,科学研究所,水文局,科技情报所,西江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物资供应站(副处),珠江水利水电开发公司和珠江实业发展总公司(驻珠海市)。

1994年,水利部印发珠委“三定”方案

    1994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珠江水利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办秘[1994]22号)明确:珠江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珠江流域和海南省、韩江流域、云南、广西国际河流范围内的派出机构,国家授权在上述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本流域水资源和河道。负责流域的综合治理,开发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工程,搞好规划、管理、协调、监督、服务,促进江河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

    1994年3月,“三定”方案的委直属单位:水资源保护局(副局级),勘测设计研究院,西江局,科技信息研究所,水文局,珠江水利科学研究所,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后调整为机关处室),物资供应站(后归如房地产公司按企业化管理),珠江水利水电开发公司,珠江实业发展总公司,广东江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1995~2000年,水利部对珠委的领导班子作调整

    1995年4月,水利部任命薛建枫任主任、党组书记,李景堂、李智华(女)、尹金峰任副主任、党组成员,范锦春任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部任[1995]29号、部党任[1995]11号)。1996年7月,邓德云由水利部调入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名列李景堂之前),李景堂兼任总工程师,李智华调任委水资源保护局局长(副厅级)(部任[1996]41号、部党任[1996]年14号)。1997月12月,崔伟中任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47号、部党任[1997]29号)。2000年7月,陈泽健任副主任、党组成员,王秋生任副主任、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部任[2000]30号、部党任[2000]17号)。邓德云任珠江委顾问(珠水人[2000]31号)。

    2000年12月委直属单位有:水资源保护局(副局级),勘测设计研究院(2003年3月完成事改企,正式开始运作,更名为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副局级)、西江局、水文局,珠江水利科学研究所、档案管、《人民珠江》编辑部、珠江水利水电开发公司,广东江河房地产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

1995~2000年,珠委机构设置发生较大变化

    单位主要职能与1994年“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相同。1996年1月,经水利部批准,勘测设计研究院升格为副局级;1997年7月,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中心,副处级单位,挂靠委防汛抗旱办公室;成立宣传中心(含记者站),副处级单位,挂靠政治工作处;12月,撤销科技信息研究所,分别设立档案管(副处级)和《人民珠江》编辑部(副处级);1999年5月,珠江水利委员会把简称“珠委”改为“珠江委”;8月,规划技术处与计划处合署办公,审计室归财务处管理;11月,珠江实业发展总公司隶属珠江水电开发公司管理;2000年6月,成立珠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中心站,与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处(水利管理处)合署办公;8月,委外事科与科技管理科合作,隶属为规划技术(计划)处领导。12月,委机关设置处(室)11个,二级单位10个;职工总数900人,其中机关156人、二级单位744人。
   
2000年12月委机关处室有:办公室、水政水资源处、规划处和计划处(合署办公)、财务处(审计室、综经办)、人事教育处、基建处(房改办)、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管理处)、监察室(纪检组)、政治工作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工会。

2001年~2004年,珠江委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重新调整

    2004年9月,岳中明任珠江委主任、党组书记。2001年11月,黄远亮任珠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11月,委机关设置: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防汛抗旱办公室、财务经济处、人事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建设与管理处、水土保持处、监察室(审计室)。

    2001年8月,委单列机构: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副局级)。

    2004年11月,委事业单位设置:水文局(与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合署办公)、珠江水利委员会西江局(处级)、珠江水利委员会科学研究所(珠江水利委员会河口研究中心)(处级)、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信息中心)(于2002年6月成立,代管档案馆、《人民珠江》编辑部、记者站)(正处级)、珠江水利委员会服务中心(处级)。

    2004年11月,企业单位:珠江水利水电开发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前身是珠江委设计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03年3月完成事改企,正式开始运作。)。

主办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承办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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