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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廉吏镜鉴(第一期)
 1.改变岭南风纪的吴隐之

【人物介绍】
吴隐之(?—413年),字处默,濮阳鄄城人,东晋廉吏、名士。元兴元年(402年),出任广州刺史。治理广州期间,力矫贪渎腐败,以清廉著称。
【廉吏故事】
东晋时,广州城二十里外有一口甘泉,传说为官者若饮此水便起贪心,故此泉名为“贪泉”,为避贪名,过往官员皆不敢饮。而吴隐之新任广州刺史,听此消息后,觉得饮贪泉水便起贪心乃无稽之谈,慨然饮之,并留《酌贪泉赋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吴隐之生活节俭,任内廉洁奉公,始终保持了清白节操,成为佳话。
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期间,“清操逾厉”,常食不过蔬菜及干鱼,官方配备的帷帐、器具、衣服一律弃而不用、交到库房。随后,他还升任度支尚书、太常等职。从掌管一郡(市)、一州(省)到一国财政税收,他始终厉行俭朴,每月饷银仍旧只留基本用度,其余用来教济他人。家人纺织度日,妻子儿女不沾寸禄,遇到困难时期,甚至吃不上饭,身上穿的衣衫破旧不堪。
当时,东晋朝廷忌惮大规模的反腐整治会动摇统治根基、失去豪门望族的支持,故而一方面采取“镇之以静,不为察察之政”的暧昧态度,姑息放任,甚至沆瀣一气;另一方面,又把期望寄托在吴隐之这样的贤能身上,派他南下广州,“革除旧弊”。那时,岭南路途遥远,瘴疫流行,却是自汉代以来的水陆货运枢纽,山海珍异辐辏,是世人艳羡的“金山珠海,天子南库”,加上天高皇帝远,疏于监管,极易滋生腐败。就任后他不辱使命,大力惩治贪财纳贿行为。经过他的努力,岭南风纪大为改观。晋安帝下诏表彰他:“夫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革奢务啬,南域改观。”
【来源】《廉润南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