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廉吏镜鉴(第八期)
8.执法精严的周敦颐

【人物介绍】
周敦颐(1017年—1073年),宇茂叔,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北宋文学家、哲学家,世称“濂溪先生”。庆历四年(1044年)任南安(今江西大余)军司理参军,两年后升任郴州桂阳(今湖南汝城)县令,后任广南东路(辖境相当于今广东贺江、罗定江、漠阳江以东地区)提点刑狱公事。其性安贫乐道、至诚至善,任职期间执法精严,令人心悦诚服。
【廉吏故事】
熙宁元年(1068年),周敦颐出任广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主管该区域的司法、刑狱、监察、治安等政事。在广东任职四年,周敦颐“以洗冤泽物为已任”,哪怕是荒崖绝岛、瘴疠之乡,都不辞劳苦,亲临其境,实地查访。在端州(今广东肇庆)巡视时,他发现知州杜谘滥用职权大肆开采端溪砚石。了解事情原委后,周敦颐上报朝廷,请求颁布禁令,限制端州官员仅可取砚石二枚,极大减轻了当地百姓所受的盘剥之苦。
周敦颐的人生大部分时间辗转江西、湖南、广东等地为官,担任的也多为主簿、县令、通判、知州等基层职位,但每到一地,他都“不卑小官,职思其忧”,不因位居卑微而渎职丧志,而是尽心尽责,为造福一方而殚精竭虑。苏轼曾赋诗称赞“先生本全德,廉退乃一隅”。这种淡泊名利、廉正守洁、真抓实干的品德,契合了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也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史留下了一座人格丰碑,让后世之人闻周敦颐之余风,“犹足以律贪”。
【来源】《廉润南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