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
根据中共水利部党组、广东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委党组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在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珠江水利和我委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 我委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目标,以“建设绿色珠江,争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流域典范”为主要方向,以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立项建设和《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建设为主要抓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委党组各成员多次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经过进一步座谈讨论,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之后提出了4个方面的努力方向、16项整改措施以及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意见。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为使我委党组提出的“一个主题”、“两个抓手”真正落到实处,我委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1.清醒认识形势,着力解决发展定位问题; 2.创新理念和思路,加快发展步伐; 3.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4.增强党性修养,着力改进干部作风。 二、推进科学发展的整改方案 总负责人:岳中明 ㈠ 在明确发展定位方面,积极关注民生水利,为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 1.结合“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总目标和“争创流域典范”的主题,更加深刻理解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认真抓好“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总体框架的制订完善和各项措施的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好流域规划,突出核心,重点划出流域保护、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红线”,引导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整改任务:⑴制订“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总体框架;⑵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⑶抓好珠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红河流域综合规划、柳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等工作。 分管领导:王秋生、陈洁钊 责任单位:规划计划处、技术中心(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水源局(水文局)、珠科院、珠江设计公司等 完成期限及承诺:200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确保完成任务⑴和任务⑶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2. 坚持突出以人为本,以民生水利为重点,依法行政、建管并重、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突出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河湖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面做好流域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整改任务:⑴加强流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对口指导和监督检查;⑵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和河湖岸线及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⑶加强流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⑷组织编制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 分管领导:陈泽健、陈洁钊 责任单位:建设与管理处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2009年1-12月 3. 科学配置水资源,充分发挥已建成水电站水库的综合效益,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河道生态用水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缺水地区的供水安全和贫困山区的人畜饮水安全。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严格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加强水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加强珠江三角洲、北盘江上游以及重要高原湖泊的水污染监测,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源地。 整改任务:⑴推进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⑵强化水功能区、省界缓冲区的监督管理,继续落实好《珠江流域片跨省河流水事工作规约》。 分管领导:崔伟中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处、水源局(水文局) 协办单位:建管处、防汛办、水土保持处、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等 完成期限:2009年1-12月 4. 突出抓好《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建设,切实加强流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取水许可等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整改任务:⑴促进《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⑵完成韩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 分管领导:崔伟中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处 协办单位:建管处、防汛办、水源局(水文局)、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等 完成期限及承诺:任务⑴,已完成《珠江水量调度条例》送审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之中,将全力推进,力争在2010年前通过国务院审议出台;任务⑵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5. 完善堤库结合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提高重点防洪区和主要城市的防洪防潮能力。特别是力促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工建设。加强汛期洪水调度和枯季水量调度,在现有工程格局下,以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为依托,合理调度,在汛期确保一方平安,在枯水期保障澳门等珠三角民众的饮水安全。 整改任务:⑴全力以赴做好枯季珠江水量调度;⑵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⑶抓紧大藤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领导:陈泽健、王秋生 责任单位:防汛办、大藤峡办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及承诺:任务⑴将于2009年2月完成;任务⑵正在落实中;任务⑶2009年内力争国家批复《大藤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力争2009年底前施工准备期项目等动工建设。 6. 加快流域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尤其是做好南北盘江“石漠化”地区生态治理工程,通过陆地生态保护和水土治理,以及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改善和恢复。 整改任务:加强对珠治工程、世行水土保持贷款项目和珠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陈泽健 责任单位:水土保持处 协办单位:珠科院、水源局(水文局)等 完成期限:2009年1-12月 ㈡ 在加快发展步伐方面,创新理念和思路,夯实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7.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部署,在新一轮经济建设进程中,从行政、技术两方面继续加大服务力度。在主动为全流域提供服务的同时,继续支持委属单位发展,拓展发展的空间。 整改任务:⑴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项目计划等,为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⑵推进设计公司办公大楼改造。 分管领导:崔伟中、王秋生 责任单位:规计处、财经处、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珠江设计公司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2009年1月-2011年12月 8. 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市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泛珠三角”水利协作平台的作用,提升我委的服务水平,扩大在流域内的影响,提高发展水平。 整改任务:继续办好“泛珠三角”水利协作会议,发挥好水利协作平台的作用。 分管领导:黄远亮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2009年1-10月 9.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力争拿出在流域内有较大影响的科研精品。建立和完善创新机制,鼓励科技创新,抓好科技成果的评奖和宣传推广,提高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更广的发展空间,使他们通过科技创新获得成就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知名度,提升他们在流域或者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科技管理,扩大对外交流和科技合作,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力争国外合作项目。 整改任务:形成科技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宣传机制的有关文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框架性文件。 分管领导:陈泽健、陈洁钊 责任单位:珠科院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2009年1-12月 10.加强能力建设,夯实事业基础。要尽快建成覆盖全流域的信息采集、传输、视频会商系统,做到信息通、耳目灵。要加强水文、水质测报能力建设,为流域防汛抗旱、水功能区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对流域水资源形势变化、水环境变化、水电站梯级开发生态影响、三角洲分流比、河口咸潮上溯、上中游洪水归槽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在珠江重大水问题上增强话语权和权威性。 整改任务:⑴形成信息高效、准确采集、传输的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为流域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基础保障;⑵提交珠江三角洲分流比、河口咸潮上溯、上中游洪水归槽研究成果。 分管领导:崔伟中 责任单位:水源局(水文局)、技术中心(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防汛办、珠科院等 完成期限:2009年1月-2010年12月 ㈢ 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1.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内部管理。要继续优化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各单位牢牢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特别是促进各单位“一把手”树立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整改任务:⑴清理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⑵完善考核机制。 分管领导:陈泽健、黄远亮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人教处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任务⑴,2009年上半年;任务⑵,长期坚持 12.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干部培养选拔、奖励培训、科技英才评选、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途径,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多机会和发展空间,在政策上向优秀人才倾斜,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注意干部选拔和各种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尽快修订和完善干部竞争上岗、交流、任期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探索《珠江委不同岗位领导干部评价办法》,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加强管理。 整改任务: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 分管领导:陈泽健 责任单位:人教处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及承诺:2009年1-12月,完成建立干部交流数据库,使干部交流形成制度;开展科技英才评选,树立专业技术人才典范。 1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培训,完善和建立内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使财务监督管理与事业快速发展相适应。调整优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构架和专业人员结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抗御风险能力。继续完善财经制度,在已制定《珠江委机关会议费支出管理办法》、《珠江委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珠江委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珠江委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珠江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制定《珠江委资金审批权限的规定》、《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 整改任务:加强培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分管领导:崔伟中 责任单位:财经处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正在落实之中 14.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制订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相关规定,打破“大锅饭”思想,允许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把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和谐环境。 整改任务:⑴规范依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出台委机关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管理指导性意见;⑵加大职代会参与企事业单位制定分配方案的力度。 分管领导:陈泽健、黄远亮 责任单位:人教处、委工会 协办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2009年1-12月 ㈣ 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加强教育和监督,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氛围。 15.保持廉洁勤政的氛围。落实《珠江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教育和监督,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预防和及时发现违规问题,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争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流域典范创造廉洁勤政环境。制订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整改任务:⑴贯彻落实上述“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分解细化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⑵加大力度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在珠江投资资金的管理使用,重点围绕预算执行的质量开展2009年预算收入、支出、结余等方面的审计,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竣工审计;⑶制定《珠江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和《珠江委领导干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分管领导:黄远亮 责任单位:监察(审计)处 协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及承诺:200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确保2009年对珠科院、技术中心、服务中心等7个委属事业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珠科院南海里水基地水工试验大厅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至2012年前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16.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修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在和谐创建中的职能作用,继续做好维权和帮扶职工等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建设绿色珠江的行动中。 整改任务:⑴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⑵继续实施职工帮扶工作。 分管领导:黄远亮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委工会 协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1.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2.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3.建设高素质干部和人才队伍; 4.营造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整改任务:⑴积极参加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和专题讲座学习,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并指导实践;⑵加强调查研究,协调各方关系,督促分管及联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⑶抓好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⑷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大局、讲团结、讲正气,关心职工,多听民意。 分管领导:岳中明 责 任 人:委党组各成员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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