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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首批示:咸潮应变措施小组存续期延长一年
  中新网8月21日电 因应需部署适当措施,减低咸潮发生时对澳门的影响,澳门特区政府决定将咸潮应变措施小组存续期延长一年。

  据澳门市民日报报道,在昨日刊登的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的第二四七/二零零七号行政长官批示指出:鉴于仍有需要部署适当措施,以减低咸潮发生时对澳门的影响,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上述批示。

  批示内容主要是将咸潮应变措施小组的存续期由今年八月三日起延长一年,并于公布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今年八月三日。

  报道称,事实上,咸潮问题近年持续困扰澳门,因此特区政府去年设立了咸潮应变措施小组,以部署适当措施,减低咸潮发生时对澳门的影响。小组由港务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政府驻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民政总署代表一名、卫生局代表一名、社工局代表一名、港务局代表一名、新闻局代表一名及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一名。小组是直接向运输工务司司长负责。

  早前,身兼小组组长的港务局局长黄穗文表示,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从广东省水利厅及珠江水利委员会方面获悉,今年汛期降雨总量明显减少。澳门的供水依赖西江水量亦较正常有所减少,故此今冬明春枯水期会否出现特大咸潮,需视八、九月台风季节会否大量降雨,令上游水库可储蓄足够水量而定。但至目前情况来看,暂不容乐观。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编:刘聪 

200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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