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采取“堤库结合”的工程措施,结合非工程措施来解决。如对梧州,规划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城市防洪堤,同时建设龙滩、大藤峡防洪控制性工程,经水库调蓄洪水,将100~200年一遇的天然洪水削减为堤防可以抵御的50年一遇洪水,使梧州达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柳州和韶关,分别按50年一遇和20年一遇标准建设城市防洪堤,并在柳州上游建设洋溪流、落久、木洞防洪枢纽,在韶关上游建设乐昌峡、莽山水库,在水库和堤防的共同作用下,使柳州和韶关分别达到100年一遇和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同时,编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在出现超标准洪水时,主动撤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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