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9.1.1 主要水系水质现状及评价 水质评价断面主要选自水利部门掌握的常规监测断面,水平年为1998年。根据主要水系的污染类型和水质现状特点,选取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共10项评价因子进行河流水质现状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西江水系的水质差于珠江流域的其它水系,尤以红水河的污染最为严重,在西江干流评价的5个代表断面中有3个断面的水质超出了III类;柳江、桂江下游水质较好,但柳江上游受柳州市的工业污染影响较大,水质为IV类;郁江10个代表断面有5个断面水质较差,其中2个断面水质甚至超出了V类标准。北江的两个代表断面,水质均满足地面水II类标准。东江是广东省重点保护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在I~II类,其中,博罗断面处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高锰酸盐指数达到II类。 洪水泛滥造成水体污染增加,其原因在于在不发生洪水时,本已存在的陆上污染源(如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原材料堆放场、油库、化工原料仓库等场所的污物)较少进入水体,暂未对水质构成威胁;而在洪水淹没期,污染物进入水体,并随水流扩散到其它区域。汛期受淹地区的典型调查资料显示,部分城市街区受淹后,淹没区范围和附近水域的大肠杆菌浓度急剧上升几十倍至上百倍。洪水期,西江水质远差于全年平均情况,上游红水河所有断面均超出了地面水III类标准;柳江、桂江与全年平均情况对比,变化不大;郁江水质也较年内其他季节差;北江、东江水质与年内其他季节无大的差异。 9.1.2 防洪区生态现状 9.1.2.1 水生生态 珠江流域水生生态现状以浮游植物和鱼类情况为代表进行描述。 据调查样本统计,珠江流域有浮游植物219属,隶属于9门12纲26目72科。因水流、底质及含盐度等因子的影响,植物群落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急流植物群落,主要分布在干支流的上游;静水植物群落,主要分布于平原河流段或建筑水坝处;半咸水与淡水交界区植物群落,分布于珠江三角洲。珠江水系的浮游动物共3门、4纲、18目、64科、168属;底栖动物种类繁多,初步统计有5门、10纲、268种。 珠江水系的珍贵鱼类品种主要有中华鲟等24种,以西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珍贵鱼类最多,分别有14种和12种。洄游性鱼类有两种,第一种是生殖性洄游,洄游的距离比较长,如:中华鲟、鳗鲡、花鳗和鲥鱼等,另一种为索饵性洄游,洄游的目的为寻求食物,如:花鰶(又称黄鱼)、三线舌鰶等。鱼类产卵场主要位于广西和广东境内,尤以广西境内为最,主要分布于郁江、柳江等主要支流及南盘江、红水河、浔江等西江干流段。较大型的产卵场有位于广西桂平浔江段的东塔产卵场和红、柳、黔三江汇合处的石龙三江口产卵场;广东省境内有封开县青皮塘产卵场和郁南县罗旁两个重要的广东鲂产卵场。 9.1.2.2 陆生生态 1)森林植被 珠江流域地处亚热带,气候湿热,水热条件较好,植物种类繁多,生长旺盛。据不完全统计,流域内有植物约290多科,1670多属,8000多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达32种,其中属一级保护的有金茶花、银杉等。分布最广的树种是马尾松、杉木、桉树、竹类等。名贵树种有银杉、银杏等。林木有杉、松、樟、枫、荷木、香椿等。果树主要有柑桔、荔枝、龙眼、菠萝、香蕉等20多种。流域草被面积占流域面积的24.0%,林地、疏林地面积占流域面积的35.2%。森林的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幼林比重大,残次林居多。 2)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 流域人均土地面积6.6亩,低于人均15亩的全国平均水平,林地和耕地80%左右集中在中下游地区,而荒地80%左右分布在中上游地区。流域内人均宜农荒地约0.2亩,有一定的开发潜力。 流域年均水土流失量1.75亿t ,水土流失平均侵蚀模数小于500t/km2•a,西江多年平均输沙量约7500万t。河流含沙量上游大、下游小,南、北盘江中上游是水土流失的重点防治区,北盘江上游的大渡口站多年平均含沙量3.0kg/m3,多年平均年输沙量1130万t,是全流域含沙量最大的河段。据调查统计,南北盘江地区已有4462.26km2的土地石漠化,占土地总面积的7.8%。 3)珍稀动、植物 珠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优越,生物多样性指数较高,有大批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其中,一级保护动物主要有熊猴,云豹(龟纹豹)、金钱豹、华南虎、黑麂、梅花鹿和麋鹿、巨蜥、蟒蛇(琴蛇)等;二级保护动物有短尾猴、猕猴和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等近30种。此外,流域范围内还有众多的珍贵鸟类,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和沿海一带。 流域内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植物主要有桫椤(树蕨)、银杉、金银花等3种;二级保护植物主要有紫荆木、格木、香花木(观光木)、圆籽荷等27种;三级保护植物主要有广东王针松、锯叶竹节树、任豆、青檀等46种。 9.1.3 文物、历史文化名城与风景名胜区 流域防洪区内文物众多,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占有独特的位置。主要有西江、东江、北江、郁江、柳江两岸阶地的大量新石器中期 (距今6500至5000年)的遗址,珠江三角洲主要有贝丘、沙丘遗址,虎门和崖门炮台为代表的鸦片战争遗址。 防洪区内有广州市、肇庆市、佛山市和柳州市等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受堤防建设直接影响的风景名胜区,有肇庆市的西江三峡景区(三榕峡、大鼎峡、羚羊峡)和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尚无受堤防建设影响的自然保护区。 9.1.4 供水与饮用水源保护区 珠江中下游沿岸自来水厂众多,尤其是珠江下游三角洲防洪保护区,水厂星罗棋布。为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有关地方政府相继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保证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9.1.5 环境影响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敏感区 防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分布于珠江干流中、下游与河口区。主要有龙滩水库库区的龙滩省级自然保护区、珠江河口的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有部分鱼类产卵场。规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有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位于西江浔江段,涉及象州、武宣、桂平、平南、藤县、苍梧、梧州等市(县),主要保护对象是中华鲟,面积2900km2,拟定为国家级。各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基本情况见表9-1。
表9-1 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点)登记表
|
序号 |
生态环境敏感区(点)名称 |
生态环境敏感区(点)
位置和范围 |
生态环境敏感区(点)
环境现状及问题 |
防洪规划可能对其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
其他需要补充
说明的问题 |
|
1 |
龙滩省级自然保护区(广西) |
天峨县龙滩水库库区。 |
龙滩水库河段水体现状质量较差:存在汞、总氮、BOD5、细菌污染,总悬浮物和浊度指标亦较差,重金属污染主要为Cd和Pb;龙滩水库水体主要污染源为隆林氮肥厂、罗甸华——造纸厂、贞丰糖厂和望谟糖厂,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氰化物和挥发酚。 |
龙滩水电站的兴建,会对广西的龙滩自然保护区产生一定影响。水库在375m正常水位时,自然保护区受淹面积分别占布柳河、穿洞河保护区面积的12.8%和60.8%,而保护区内有一批国家二级保护珍稀植物以及5000多只猕猴。根据保护方案,对淹没线以下的珍稀植物,有关部门将进行有计划的移植,并营造一定数量的适合猕猴生长的“饲料林”,让小动物们成为库区的特殊移民。 |
主要保护对象为猕猴及水源涵养林,属野生动物保护类。 |
|
2 |
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规划)(广西、广东) |
位于西江浔江段,涉及象州、武宣、桂平、平南、藤县、苍梧、梧州,面积约2900km2。 |
西江干流大部分河段水质超过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汛期水质更差。 |
施工影响。 |
正在规划建设中,拟定为国家级。 |
|
3 |
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 |
深圳湾北岸深圳河口至东角头下,面积为864hm2。 |
深圳湾受深圳市排污影响,氮、磷污染严重,水质劣于海水水质标准四类。 |
由于深圳河防洪工程的建设,减少深圳河两岸湿地面积。 |
保护对象为猕猴、鸟类、红树林等,属海洋海岸保护类。 |
续表9-1 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点)登记表
|
序号 |
生态环境敏感区(点)名称 |
生态环境敏感区(点)
位置和范围 |
生态环境敏感区(点)
环境现状及问题 |
防洪规划可能对其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
其他需要补充
说明的问题 |
|
4 |
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 |
伶仃洋内伶仃岛以南水域,面积约46000 hm2。 |
伶仃洋水质受珠江三角洲污染影响,近年来出现赤潮。 |
河口整治施工影响。 |
中华白海豚及生境,属野生动物保护类。 |
|
5 |
浔江东塔小揽家鱼产卵场(广西) |
桂平市境内,黔江和郁江汇合口下方至东塔村,长约7km。 |
西江干流大部分河段水质超过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汛期水质更差。 |
防洪堤施工影响。 |
|
|
6 |
石龙三江口产卵场(广西) |
位于柳江、红水河、黔江汇合处的石龙三江口段,由柳州的象州县石龙至黔江的霏流。长约35公里。 |
西江干流大部分河段水质超过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汛期水质更差。 |
防洪堤施工影响。
大藤峡的修建,将抬高本河段的水位,使流速减缓,改变产卵场的水流条件,影响鱼类产卵。 |
|
|
7 |
封开县青皮塘产卵场(广东) |
位于封开县江川乡江山村洲尾湖至蟠龙口之间,全长3.3km。 |
西江干流大部分河段水质超过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汛期水质更差。 |
防洪堤施工影响。 |
|
|
8 |
郁南县罗旁产卵场(广东) |
位于郁南县罗旁乡水闸至大地之间,全长3.6km。 |
西江干流大部分河段水质超过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汛期水质更差。 |
防洪堤施工影响。 |
|
9.1.6 规划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1)洪水引起的环境问题 珠江流域毗邻南海,水汽充沛,暴雨洪水频繁,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由于流域的防洪能力普遍偏低,洪水威胁严重,洪灾频繁,不但直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且造成卫生条件恶化、疾病传播等环境问题。 流域汛期河流水质超标河长为非汛期的4倍,超标河段数为非汛期的2.7倍,汛期污染加重的主要原因是洪水挟带的陆源污染物大量增加。同时,因泥沙对重金属及有毒物等具有较大吸附能力,汛期水体含沙量的激增,还造成某些区域水体的重金属、有毒物随悬浮物输移与沉积,并通过解吸作用而形成次生污染。 2)水土流失 流域内的森林、植被破坏现象较为普遍,汛期水土流失严重,部分地区的生存条件不断恶化。水土流失不但使土壤蓄水能力、渗透率、有机质含量等表层土壤指标降低,使土地裸露、贫瘠,而且,伴随洪水下泄的泥沙淤积河道、水库,减少了河道的泄洪能力和水库的使用寿命,加重了下游地区的防洪压力。 3)人类活动的影响 随着各地经济建设的加快和经济实力的提高,堤防建设的力度也普遍加大,自然滞洪区不断减少,洪水归槽现象显著,既加重了下游地区的防洪压力,又增加了堤防区本身的防洪风险。同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增加了河流的面源污染负荷,使下游的防洪形势和环境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珠江三角洲地区地势平坦低洼,上有洪水下泄,下有潮水顶托,防洪压力极大。为防御洪、潮侵袭,修筑了大量的堤围、水闸,形成了堤外有河、堤内有涌的水系格局。城乡污水多是先入内涌,再进外河,因此,洪、潮水位较高时,污水往往难以排出,致使堤防保护区水质污染较为严重。 9.2 防洪规划环境目标拟定 防洪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是规划实施后应达到的预期环境目标,以单项规划工程项目实施后的影响及规划工程项目实施后的总体影响为依据,结合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合理拟定。 9.2.1 防洪安全目标 防治水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防洪安全的主要目标。社会环境的安全目标是环境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防洪安全目标需要通过各类防洪工程的达标建设来实现。依据国家《防洪标准》的规定,考虑防洪保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技术、环境等因素综合制定各规划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 9.2.2 水质保护目标 水质是表征河流水域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防洪工程主要任务是确保防护区的防洪安全,本规划直接以各省(自治区)在历次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环境整治规划中提出的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作为规划目标。 9.2.3 水土保持目标 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目标是使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的综合治理工程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有明显改观,重点防治区的生态环境开始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9.2.4 居民生活环境及人群健康保护目标 洪水期,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很大破坏,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较难保证,日常洗浴无法进行,加之厕所被淹,污水横溢,很容易引起疾病流行,特别是介水传染病和蚊虫引起的虫媒传染病。据此,提出防洪区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及人群健康的保护目标:有应急措施保证受灾区的饮用水供应;在厕所和洗浴设施无法使用时,有临时公共卫生应急措施;有严密的卫生防疫措施及灾时卫生防疫监控体系,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9.2.5 自然保护区及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目标 防洪规划工程目前为止大多数没有涉及到已设定的自然保护区,龙滩水库库区已划定了龙滩省级自然保护区,浔江段正在规划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在珠江口伶汀洋东部靠香港一带水域已设定中华白海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是:进行堤防建设和河口整治工程建设时,要考虑保护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考虑保护措施。在实施规划工程过程中,要着重保护国家Ⅰ、Ⅱ、III级保护植物和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9.2.6 珍稀鱼类和重要经济鱼类保护目标 防洪工程项目的实施,要按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要求,保护珍稀鱼类和经济鱼类的正常洄游和产卵。 9.3 规划方案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评价 9.3.1 防洪工程规划方案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防洪工程规划方案实施后,对工农业生产发展环境、城市居住环境和景观、水运发展环境、局部地区气候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都将产生持久深远的影响。 1)农业生产发展环境 西江及东江两岸有大片受洪水淹浸影响的农田,受洪水影响地区长期成为粮食低产区。防洪工程规划方案实施后,可在大范围上消除一般洪水对西江及东江两岸农田的威胁,为大幅度提高两岸地区的粮食产量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珠江三角洲沿海地带的农田受暴潮影响很大,晚稻一旦为咸潮淹浸,高产田的收成会下跌到只有100kg~150kg劣质稻谷,水产养殖区遭浸后则受灾更重。规划的防潮堤和海堤建成后,可为类似地区农业的稳产高产提供可靠的环境条件。 2)工业生产发展及投资环境 防洪工程规划方案的实施,可为沿江重要城市带来良好的工业生产发展及投资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过去年年受洪水侵害,严重影响了当地工业的发展和投资环境。河西区防洪堤建成后,一般洪水被挡于河西区外,投资环境改善。防洪工程规划方案实施后,西、北、东江投资环境都将大为改善。 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但部分内堤和内河出口水闸维护建设和管理不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难以利用潮水排出,造成围内水质严重污染,已无环境容量用于扩大生产和增加新企业,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大洪水时无法按既定调度方案开闸分洪,加重了邻近地区的防洪负担。河道治理规划实施后,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象,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 3)城市居住环境条件和景观 规划的防洪工程方案实施后,保护区内各城市的防洪安全度得到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可以大大改善。如广西梧州市的河东区,在无堤防保护的情况下,几乎每年都发生“水浸街”现象,汛期市区内街道以舟代步,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按规划修建10年一遇防洪堤后,这种现象在平常年分可以基本消除,大大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广州市修建珠江两岸防洪(潮)堤后,长堤马路一带“水浸街”的现象也基本消失。 结合防洪堤的建设,可以改善江河两岸的景观。如广州市已建的“一江两岸”工程部分,大大美化了城市环境,并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同时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 城市过高的堤防会令居民(特别是堤防附近的居民)产生围困感和压抑感,同时影响堤内地区的通风条件,阻挡视野,并会形成噪音反射。因此,在实施城市堤防规划方案时,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结合城市环境和景观建设,因地制宜,将城区堤防建设成为城市亮丽的风景线和居民休闲、健身和娱乐的场所。 4)水运发展环境 规划的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后,水库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渠化库坝上游河段,改善渠化河段的通航条件。百色水库建成后,可渠化上游300km的干支流,通航300t~500t级船舶;大藤峡水库建成后,渠化干支流航道260km;老口水库建成后,可渠化右江航道约120km、左江航道约60km。 5)局部地区气候条件 根据其他已建水库的实测资料,用类比法估算,按规划实施防洪水库工程后,库区附近将产生一定范围的小区域气候条件变化。据对百色、龙滩、大藤峡等工程的环境影响预测,水库建成后,库周边年降雨量会减少10%~12%,昼间温度降低1℃、夜间温度升高0.5℃左右,库区风速会有所增大。 6)生态环境 防洪工程规划方案实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水库在枯水期对河流的补水作用。 按规划,龙滩与大藤峡两库建成并联合调度后,枯水期可向西江下游地区补水1000m3/s左右,除可满足河道生态用水要求外,还可增加水体自净能力,对沿江两岸用水环境也有较大的改善。补水后,西江的径流可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咸潮下压,减弱咸水对当地的影响。 漓江堤库结合的防洪系统实施后,枯水期水库补水可使漓江河道内水量达到60m3/s,对保持漓江和桂林市山川秀美的景色,改善当地退化的生态环境,将发挥极大作用。同时,可增加桂林市的供水量。 7)洪水归槽 规划堤防方案实施后,因堤防约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洪水归槽现象,增大下游的防洪压力。1998年大洪水期间,西江中下游地区各自严防死守,洪水归槽的影响明显加大。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建成后,可避免下游竞相加高堤防,缓解洪水归槽现象日趋严重的问题。 8)水库的其它影响 (1)对水质的影响 水库本身不产生污染,但不对库区内原有的污染源进行彻底处理,则水库蓄水后,水体可能产生富营养化或受到其他有毒有害物的污染(如重金属污染等)。因此,应重视蓄水前的库底清理。 (2)对土壤和土地资源的影响 水库移民安置,可能造成部分垦荒,引起局部水土流失;水库形成的水面,改变了库区原有的河岸环境,可能会对库周土壤产生冲刷、侵蚀等影响;水库淹没,库区将永久性丧失部分耕地,导致土地资源减少;水库进行防洪调度时,还可能对库周造成临时性淹没影响。然而,多数水库具有灌溉功能,有利于库周及下游地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3)对环境地质的影响 大型水库建成后,对环境地质的影响主要有库周淹没、滑坡、塌岸和诱发地震等。龙滩水库蓄水后,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古滑坡复活和江岸坍塌,从而影响南昆铁路部分路段的基础稳定。因此,水库建设单位应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测、影响评价和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4)对陆生生物的影响 水库淹没、移民和施工等,将对附近的植物和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过分析评价,规划水库不会引起任何物种的灭绝,但对部分动物原有的栖息地会有少许破坏性的影响,并可能引起部分物种分布的变化。 (5)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规划水库建成后,将改变天然河流的水流流态、水温、水面面积等,水中的营养物质、局部水域的水生生物也将随之发生一定的变化。同时,水库大坝对于长距离洄游鱼类和半洄游性鱼类的生息、繁衍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珠江流域的洄游性鱼类中,比较珍贵的中华鲟资源已经比较贫乏,数量日趋减少。西江干流大藤峡水利枢纽坝址上、下均存在中华鲟的产卵场,大藤峡建成后,坝下浔江及西江的水温、水位和含沙量不会有明显的变化,西江水系中华鲟也可能有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预计不会灭绝,仍能生存和繁殖。水库建成后,库水面积大,水深加大,可利用水库进行水产养殖。 (6)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库区水面增加,有利于蚊媒的孳生,使原陆地的鼠类向居民区迁移,可能增加介水传染病和鼠类传染病的发病率。但据珠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的卫生防疫统计表明,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都已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只要控制措施得当,水库工程一般都不会引起大规模传染病的流行。 防洪水库调控洪水,减少下游洪水泛滥,可改善防洪受益区环境,有利于该地区的人群健康。 (7)对文物、景观的影响 据初步调查,规划水库工程中,大藤峡水利枢纽对文物有一定的影响,水库库区淹没范围内,有2处新石器时期的遗址,汉代古墓群、古城址、古窑址以及摩崖石刻各3处,库区同时还是历史上较著名的古战场之一。 (8)对珠江三角洲水文环境的影响 规划或在建的防洪水库工程中的龙滩、大藤峡、百色水库等,都具有一定的径流调节能力,除能削减洪峰外,还能部分减少汛期径流量及增加枯水径流量,可能引起三角洲河网区河道分流比、输沙量及河口潮水上溯运动的变化,并对河口地区的水生生物及渔业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 9)蓄滞洪区 本次规划设置了北江下游的潖江滞洪区,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受到限制,其投资环境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在运用蓄滞洪区的过程中,居民要撤退,土地房屋会被淹,区内生产将会停顿,且容易造成介水传染病的流行。为尽量避免不利影响,蓄滞洪区的生产力布局、城镇基本建设和道路建设等,应符合蓄滞洪区运用的要求;运用过程中,应妥善解决居民撤退后的居住、生活、环境卫生及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9.3.2 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 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后,会从根本上长时间地改变治理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方案全部实施完成后,治理区各处的治理程度将达到70%~90%。通过封育、坡耕地改梯田或保土耕作、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每公顷经治理后的土地可以减少土壤流失量30t,拦蓄水能力达到300m3。治理后所有坡度大于25°的耕地都将退耕还林还草,加上大量沼气池的建设,植被将大面积恢复并形成水源涵养地。在自然条件逐步改善的过程中,依靠工程措施如谷坊、拦沙坝等,可将流失的大部分泥沙拦截在本地。因此,治理措施实施后,进入下游河道的泥沙会大幅度减少。暴雨径流因植被和土壤拦蓄,下游地区汛期洪水来势可减弱,枯水期径流量会增大。 2)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按规划实施治理后,因坡耕地改为梯田或保土耕作,加上截洪排水等工程措施,粮食产量可以大幅度提高。沼气池及地头水柜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当地燃料和用水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将会增加地方和群众的经济收入。据估算,实施治理后,可为治理区达到人均粮食400kg、人均经济收入赶上和超过当地其他地区提供可靠的环境保证,从而使贫穷落后的地区有条件达到小康。 9.3.3 施工期的影响 防洪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现场及取土取石料场的水、气、噪声污染,距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点会产生一定的扰民影响,由于运输土、石料可能会加重工程建设所在地的交通压力,影响正常交通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