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建设是流域防洪建设的重点,珠江流域具有防洪任务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共有21座。其中,广东省有广州、深圳、珠海、肇庆、清远、韶关、佛山、江门、中山、东莞、惠州、河源等12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南宁、梧州、柳州、桂林和贵港等5座;云南省有曲靖和玉溪市;贵州省有兴义和安顺市。2004年21座防洪城市市区人口2748万人,国内生产总值13707亿元,分别占珠江流域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的27.7%和77.3%。珠江流域防洪城市基本情况见附表9。 目前城市防洪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整体防洪能力较低,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防总对全国防洪城市的要求,结合珠江防洪城市所面临的防洪任务及城市的重要性,本次规划将广州、南宁、梧州、柳州、桂林、深圳、珠海列为重点防洪城市。按照国家《防洪标准》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选定各城市防洪标准见附表9。 6.1 重点防洪城市 1)广州市 广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北缘,濒临南海,毗邻港澳,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2004年市区人口600万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3771亿元,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的第三位。 广州市同受北江、西江洪水及南海风暴潮的威胁。西、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是广州市防御北、西两江洪水的主要工程措施。规划按100年一遇的标准完成北江大堤的除险加固,抓紧芦苞涌和西南涌的整治,完善由飞来峡水利枢纽、潖江滞洪区、北江大堤及芦苞涌和西南涌构成的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使广州市免受北江300年一遇洪水的侵袭;加快西江龙滩水电站的建设步伐,促进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尽早动工建设,建成西、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使广州市具备防御西、北江1915年型洪水的能力。广州水道两岸的堤岸是防御南海风暴潮的主要工程措施,规划按200年一遇的标准整修、加固,形成完整的城区堤防体系。 广州水道两岸现有堤岸总长214.14km,部分堤防工程的防洪、潮能力仅为20年一遇,尚未形成完整的堤防体系。规划在现有防洪、潮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整修、加固堤岸及附属建筑物,同时充分考虑堤岸景观的需要,使堤防建设与城区的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新建堤岸169.23km、新建水闸净宽430m,形成完整的城区堤防体系,使广州市中心城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广州市白云区部分直接受流溪河等区间河流的洪水威胁,这些地区现有堤防的防洪能力多为10年一遇,部分达20年一遇。规划分区设防,属于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堤防采用50年一遇标准,保护耕地面积在万亩以上的乡村堤防采用20年一遇标准。据此需整修堤岸220.7km,水闸75座,处理险工堤段26km。 2)南宁市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郁江自西向东将市区分成南北两片。2004年市区人口150万人,国内生产总值359亿元。 南宁市的洪水威胁来自郁江,主要防洪保护区分为江北、江南和城郊三片,现状防洪完全依靠堤防工程,江南和江北城区已基本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规划城区防洪总体方案采取堤库结合方式,近期建成右江百色水利枢纽,堤库结合使南宁城市防洪标准达到近100年一遇;远期建成郁江老口水利枢纽后,与百色水利枢纽联合运用,将南宁市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 规划南宁城市堤防工程总长50.7km,其中市区堤防46.5km,城郊堤防4.2km。城市治涝工程规划设置14座排涝泵站、5座防洪闸。工程建设与城市改造相结合,并考虑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需求。 3)梧州市 梧州市地处桂江与西江的交汇口,城区被桂江分隔为河东、河西两部分,是广西重要的商埠和全国重要的内河港口之一,2004年市区人口48万人,国内生产总值88亿元。 梧州市城区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郊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目前,河西区堤防已基本达到50年一遇标准,河东区第一期堤防工程按10年一遇的标准也已建成,郊区堤防规划按20年一遇标准整修加固,西江上游龙滩水库建成后,河西区的防洪标准可达到50年~100年一遇;远期,进一步研究提高河东区防洪标准的技术措施,按50年一遇标准加高加固三龙堤城区堤段,并按20年一遇标准加固郊区堤防,西江干流大藤峡水库建成后,与龙滩水库联合运用,可使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郊区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50年一遇。全市规划兴建、扩建堤防工程总长69.41km。 4)柳州市 柳州市位于柳江中下游两岸,是广西的工业重镇和交通枢纽,2004年市区人口97万人,国内生产总值276亿元。 规划柳州市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洪总体方案采取堤库结合方式。目前已按50年一遇标准基本建成鸡喇、河东、河北、白沙和河西区防洪堤;规划于柳江上游兴建洋溪水库,支流贝江和古宜河分别兴建落久、木洞水库,形成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将柳州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 规划市区堤防总长30.00km,第一期建成堤防22.10km,排涝泵站22座,包括河西、河北、鸡喇、白沙和河东5片共8段堤防;二期建成曙光、鹧鸪江堤、静兰堤,堤长7.90km,泵站10座。 5)桂林市 桂林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是驰名中外的风景旅游区,素有“山水甲天下”之誉。2004年市区人口72万人,国内生产总值159亿元。 桂林市区主要受漓江和桃花江洪水的威胁,虽然城区已建堤防35.21km,但整体标准不足20年一遇。规划按20年一遇的标准建设漓江两岸的堤防和桃花江防洪堤(城区防洪堤总长78.62km);调整青狮潭水库的功能,将桂林漓江段的防洪标准提高到30年一遇。在此基础上,规划兴建小溶江水库、斧子口水库和川江水库,与青狮潭水库联合运用,将桂林市漓江两岸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通过在桃花江中游黄塘村附近修建黄塘滞洪水库,结合河道疏浚、清障等措施,将桂林市桃花江河段的防洪标准提高至100年一遇。 6)深圳市 深圳市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经20多年的建设,已由一座边陲小镇发展成为闻名国内外的大型城市,2004年市区人口165万人,国内生产总值3423亿元。 深圳市同受山洪和风暴潮威胁。洪水威胁主要是来自深圳河等中小河流。规划近期通过河道整治和整修堤防,使主要城区的防洪(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远期通过进一步加高堤防,将市区的防洪(潮)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此外,规划对市区西部濒临伶仃洋的27km西海堤进行达标建设,使防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7)珠海市 珠海市受西江洪水和南海风暴潮的威胁,2004年市区人口86万人,国内生产总值546亿元。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珠海市区规划防洪标准近期为50年一遇,远期为100年一遇。防洪、潮工程主要包括沿海防潮堤和中珠联围,规划近期按50年一遇标准达标加固沿海防潮堤,按100年一遇达标建设中珠联围。 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工程主要指标见附表10。 6.2 一般地级城市 1)曲靖市 规划曲靖市防洪标准近期为50年一遇,远期为100年一遇,防洪任务主要由堤防工程承担,堤长55.61km。 2)玉溪市 玉溪市近期防洪采用堤库结合的方案,由州大河的东风水库、红旗河的红旗水库和城区堤防共同承担防洪任务,同时辅以河道整治等工程措施,使玉溪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3)兴义市 规划城市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规划工程为毛栗寨水库除险加固,湾塘河、洗布河及泄洪渠整治改造,堤防加固等。 4)安顺市 规划城市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防洪工程措施包括5条主要支流的整治、阻水桥梁的拆除或扩孔改建等。 5)贵港市 规划贵港市城区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右江百色水利枢纽与老口水利枢纽联合运用,可将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以上。 6)韶关市 规划韶关市堤防标准为20年一遇,通过兴建浈水的湾头水库,堤库结合将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在此基础上建成武水的乐昌峡水库,进一步将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至100年一遇。 7)清远市 清远市城区主要位于清东围及清城联围内,规划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结合飞来峡水库调度,可将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清远市所属清北围,规划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8)河源市 河源市位于东江中游,上游已建有新丰江、枫树坝水库,规划堤防按堤库结合100年一遇的标准建设。 9)肇庆市 肇庆市城区位于西北江三角洲5大堤围之一的景丰联围内,受西江洪水的威胁。规划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近期西江干流龙滩水库建成后,可将城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100年一遇;远期西江干流大藤峡水库建成后,两库联合运用,可将城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200年一遇。 10)江门市 江门市位于西北江三角洲5大堤围之一的江新联围内,主要受西江洪水的影响。规划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近期西江干流龙滩水库建成后,可将城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100年一遇;远期西江干流大藤峡水库建成后,两库联合调度,防洪标准可达100年~200年一遇。 11)佛山市 佛山市位于西北江三角洲5大堤围之一的佛山大堤内,同受西江和北江洪水的影响。规划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随着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形成,佛山市近期可防御北江2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西江龙滩水库建成后,可防御西江50年~100年一遇的洪水;远期西江干流大藤峡水库建成后,与西江龙滩及北江飞来峡水库联合调度,防洪标准可达100年~200年一遇。 12)中山市 中山市位于西北江三角洲5大堤围之一的中顺大围内,同受西江与北江洪水影响。规划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近期西江干流龙滩水库建成后,可将城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100年一遇;远期西江干流大藤峡水库建成后,与西江龙滩和北江飞来峡水库联合调度,防洪标准可达100年~200年一遇。 13)惠州市 惠州市位于东江下游的惠州大堤内。东江中下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已建的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等3座水库可将下游及三角洲100年一遇的洪水削减为近20年一遇。惠州市防洪建设的重点是按30年一遇(堤库结合100年一遇)标准对惠州大堤进行加高加固,堤防建设达标后,惠州市的防洪标准可达到100年一遇。 14)东莞市 东莞市位于东江三角洲的东莞大堤内,上游已建有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等3座水库拦蓄洪水。规划东莞大堤按30年一遇(堤库结合100年一遇)标准加高加固,堤防达标后,东莞市的防洪标准可达到100年一遇。 6.3 其他城镇 珠江流域的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多为国家或省(自治区)的重点扶贫地区,山洪灾害频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常受到威胁。如贵州省的榕江、从江、三都、荔波、平塘、望谟、册亨等县及六枝特区,湖南省的宜章县和临武县,江西省的寻邬县和定南县等。规划选定上述县级城市的防洪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为5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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