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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流域防洪形势

    3.1 流域防洪建设成就及现状防洪能力
    3.1.1 防洪工程建设成就
    自唐、宋代始,珠江流域的部分地区即开始筑堤防洪,但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全流域尚无一座以防洪为主的水库工程,已建堤防工程绝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堤防也普遍存在着堤线紊乱、小围众多、堤身矮小单薄等问题,防洪能力十分有限,1915年、1947年和1949年大水都给本地区造成了灾难性的损失。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珠江流域的防洪问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防洪工程的建设。经50多年的不懈努力,珠江的防洪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灾害性洪水的影响范围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大为减少,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流域已建江、海堤防工程12000多km,其中,本次规划范围内,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及保护耕地面积在万亩以上的江、海堤防235宗,总长5301km,保护总人口2532万人,保护耕地总面积1057万亩;1、2级堤防7宗,总长498km,保护人口956万人,保护耕地242万亩。同时,流域内已建大、中型水库388座,总库容471亿m3,调洪库容148亿m3,在综合利用水资源及调蓄洪水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据分析计算,流域重点防洪保护区及主要防洪城市现状防洪工程产生的多年平均效益达145亿元。
    目前,西江水系仍以堤防防洪为主,已建干堤主要集中在南盘江中上游、郁江中下游、浔江和西江两岸,有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及耕地面积在万亩以上的堤防953km,保护人口582万人、耕地260万亩。《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中确定的西江干流龙滩水库及郁江百色水利枢纽等控制性防洪工程已相继开工建设,并将在近期发挥防洪效益。东江自20世纪60年代初建成新丰江水库,70年代中和80年代初先后建成枫树坝水库和白盆珠水库后,中下游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已基本形成。目前,东江下游及三角洲已建有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及耕地面积在万亩以上的堤防742km,保护人口462万人、耕地149万亩。北江中下游地区现有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及万亩以上耕地的干堤388km,保护人口636万人、耕地162万亩。北江中下游已初步形成以北江大堤和飞来峡水利枢纽为主体的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西北江三角洲现有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及耕地面积在万亩以上的江、海堤围3151km,保护区人口802万人、耕地492万亩。
    3.1.2 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珠江流域在防洪工程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防洪非工程措施的研究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总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及《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一系列防洪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建立健全了各级防汛指挥与防洪管理机构,落实了防汛抢险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及防汛抢险的统一指挥,对涉及防洪的水事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逐步将防洪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为依法防洪和规范水事行为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随着防洪非工程措施研究的深入,流域防洪法规、防洪区管理与防洪减灾政策、重点防洪地区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防洪保险等以前较少涉及或研究不够的领域,也逐渐得到了重视,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已在逐步开展防洪工程及防洪保护区财产保险的尝试。
    初步建立了流域的水文气象测报站网和防汛通信系统,全面开展了水情测报、水文预报、洪水调度及洪水管理等工作,在防洪决策、抢险救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珠江流域已建国家报汛站点213个,其中,水文站111个、水位站40个、雨量站7个(不含水文、水位站中的雨量站)、水库站48个、潮位站7个,建立了北江、柳江、珠江三角洲各主要市、县以及部分重要水库枢纽工程的水情测报系统,建成了463km的天广微波防汛支线,基本建成了防洪信息计算机网络,其他水系的水情测报系统也大多进入规划、设计或实施阶段。
    3.1.3 现状防洪能力
    目前,流域内已建堤防一般能够防御10年一遇左右的洪水,部分重点堤防可防御20年~50年一遇的洪水,初步形成了以堤防工程为基础的防洪工程体系。其中,西江水系主要依靠堤防防洪,现有堤防的防洪能力多为10年一遇左右,部分重要堤防及县城堤段可防御20年~50年一遇的洪水,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南宁防洪能力约为50年一遇,柳州及梧州不足50年一遇;北江中下游除北江大堤的防洪能力约为50年一遇外,一般堤防的防洪能力多在20年一遇左右,由于北江中下游已初步形成以北江大堤和飞来峡水利枢纽为主体,潖江滞洪区、芦苞涌和西南涌分洪水道共同发挥作用的防洪工程体系,广州及北江下游三角洲部分重点堤围可抵御北江200年一遇的洪水;西北江三角洲以堤防防洪为主,主要堤围的防洪(潮)能力约为20年一遇,佛山大堤、樵桑联围、中顺大围、江新联围等重点堤围的防洪能力约为20年~50年一遇;东江下游及三角洲的防洪工程体系较为完善,经上游的新丰江、枫树坝和白盆珠三库联合调度,可将下游防洪控制断面100年一遇的洪水削减为20年~30年一遇,但由于下游及三角洲堤防多未达标,东莞、惠州等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尚未达到100年一遇的规划目标。
    3.2 流域防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3.2.1 流域防洪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流西江缺乏控制性防洪工程调控洪水
    西江水系集雨面积35.31万km2,占西、北江流域面积的88.3%。珠江的洪水威胁主要来自西江,但是,西江中下游无天然湖泊调蓄洪水,《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所确定的控制性防洪水库,除干流的龙滩水电站、支流郁江上游的百色水利枢纽已开工建设外,其他均未兴建,沿江防洪只能依靠单一的堤防工程,缺乏调控大洪水的有效手段,中下游及三角洲地区的防洪压力极大。
    2)堤线长、隐患多、标准低、风险大
    珠江的堤防总长1.2万多km,普遍堤高不够、堤身单薄,不同程度地存在渗水、冒沙及穿堤建筑物老化失修等隐患(包括北江大堤等重点堤防),许多堤段的防洪能力长期处于10年~20年一遇的水平,还有相当一部分堤防仅能防御1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近年来,随着上游地区堤防建设步伐的加快,洪水归槽现象日趋明显,加大了中下游地区的防洪压力,加之堤线长、防守难,防洪风险不断增加,防洪形势十分严峻。
    3)城市防洪建设滞后,防洪能力低
    城市防洪是珠江流域的防洪重点,但规划范围内的广州、南宁、梧州、柳州等国家重点防洪城市的城区防洪工程体系均不完善,梧州市河东区的防洪标准仅10年一遇,深圳、桂林、曲靖等一批大中城市的防洪(潮)堤也未达标,部分县以上城市甚至还未设防,城市防洪能力亟待提高。
    4)病险水库多,除险任务重
    珠江流域现有大型水库40座,中型水库348座,有29%的大、中型水库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三类病险库)。病险水库中,有44座对县级以上城镇构成直接威胁,还有一批中型水库位于重要的交通干线附近,一旦失事,后果不堪设想。
    5)河道设障,河口泄洪不畅
   侵占河滩地、无序围垦、违章建设涉水建筑物及滥采河砂、向河中倾倒废弃杂物、砂石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河道泄洪功能的正常发挥及洪水的畅泄入海,加重了局部地区的防洪压力。此外,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及出海口门区的人类活动对防洪造成的影响也较为突出。
   6)水土流失严重,山洪灾害频繁
    珠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达6.27万km2,占流域国土面积的14.3%。水土流失恶化了流域的洪水情势,加重了流域的防洪压力。同时,上游地区的山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治理资金相对不足,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7)防洪非工程措施亟待加强
    珠江流域尚未建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流域性的水文遥测站网、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及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亦未形成,防洪管理不适应防洪建设的要求,蓄滞洪区的减灾措施与补偿政策研究不够,个别重点城市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有待落实。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滞后,往往使防洪指挥决策陷入被动,给防洪抢险带来不利。
    3.2.2 流域防洪面临的挑战
    珠江的防洪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国家《防洪标准》及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社会、经济发展快,防洪任务重
    珠江流域地处我国南方,经济发达,其中的珠江下游三角洲面积仅约全国国土面积的0.1%,国内生产总值却占全国总量的7.4%,外贸出口总值占全国总量的31.2%,在流域及全国的经济地位举足轻重。但是,珠江流域经济发达地区多位于流域中下游,具有地势低、河道缓、过境洪量大的特点,其中的沿海地区还同时面临着频繁的风暴潮威胁,防洪、潮任务十分艰巨。据分析,在现状工程不变的条件下,20年后,流域普遍发生100年一遇的洪水时,预测直接经济损失将达10788亿元,预测受灾人口将达3014万人,分别占受灾区国内生产总值及总人口的33.4%与90.0%。
    2)人类活动的影响加重了部分区域的防洪压力
    第一,珠江流域的上游及中游的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一直比较严重,水土流失面积达6.27万km2(2000年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资料)。水土流失直接导致土壤蓄水能力下降、汇流时间缩短、洪峰流量增大,大量泥沙淤积于河道,降低了行洪能力,增大了发生洪、涝灾害的风险。
    第二,堤防工程的建设,减少了河道两岸低洼地区的滞蓄洪容积,洪水集中于河槽下泄,增加了下游地区的防洪压力。近年来,特别是1994年6月大水后,北江下游、郁江下游和浔江等河段两岸先后修筑了大量的堤防工程,河道两岸低洼地区滞蓄洪水的能力随之降低,下游河段的洪峰流量明显加大。据本次规划分析,目前西江下游河段的常遇洪水与较大洪水,一般比天然情况高出近一个频率级。为确保防洪安全,下游沿江两岸普遍面临着进一步加高现有已达标堤防的问题。
    第三,涉水建筑物的增加、河道内的肆意弃渣与滥采河砂、河口(河道)的无序垦殖等活动,引发了局部地区的水情变化,削弱了已有防洪工程的防洪能力。改革开放初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主要桥梁约为60多座,至2005年已增加到200多座,这些桥梁多筑于河道的狭窄处,阻洪壅水作用十分明显;20世纪90年代,珠江三角洲部分水道采砂活动十分频繁,导致河道严重下切,增加了新的险工险段,改变了河网区水道的分流比,导致局部河段洪(潮)水壅高,对防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此外,洪患意识淡薄,不考虑洪水风险的开发建设活动,人为地加重了地区的防洪任务。
    3)防洪措施手段较单一,防洪风险日渐加大
    由于缺乏控制性防洪枢纽,西江干流及郁江、柳江等重要支流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只能依靠堤防防御洪水,防洪标准难以进一步提高。据估算,在现状防洪工程情况下重现1915年特大洪水,全流域的洪灾损失将高达1058亿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集体与个人财富的积累,洪灾损失也在不断增加,直接威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4)流域防洪建设任务艰巨
    珠江流域所处的气候环境、地形地貌特点及洪水特性,决定了流域防洪任务的长期性、经常性与艰巨性。珠江流域雨强大、雨时长,加之地域辽阔,支流众多,上中游属山区,中下游又无湖泊调蓄,洪水汇流速度甚快,极易形成峰高、量大、历时长的灾害性洪水。本次防洪规划所涉及的重点区域受洪、潮威胁的人口2667万人、耕地1168万亩,分别占流域人口、耕地总数的26.8%和17.1%,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及万亩以上农田的主要江、海堤防总长5301km,许多尚未达标;西江缺乏控制性防洪水库,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极不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流域内急待除险加固的大、中型病险水库达114座。因此,珠江的防洪现状难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防洪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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