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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秋:保障珠三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者:刘颖秋


  国务院批复的《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是进一步加强珠江流域防洪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得到批准实施,对保障珠江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珠江流域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6%,人口约占全国的13%,GDP约占全国的14%。改革开放以来,流域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毗邻港澳,沿海港口众多,区位优势明显,三角洲经济高速发展,居全国重要地位。

  珠江是洪涝灾害多发性河流,而且洪水具有峰高、量大、历时长的特点。洪灾主要发生在西江、北江中下游平原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经50多年的水利建设,珠江部分河段基本形成蓄泄兼导、堤防水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但从流域总体上看,防洪标准较低、防洪工程体系尚未全面形成,非工程措施还不完善,远不能适应地区防洪减灾的客观需要。

  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已形成以广州为中心,包括深圳、珠海、佛山、江门及周围几十个中小城镇在内的城市群,是全国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是我国著名的三大都市圈之一。珠三角将打造成世界级的制造业基地和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群,是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核心区。据最新通过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我国沿海港口今后将形成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其中有两个港口群体分布在珠江流域沿海。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为主构成的珠江三角洲港口群,2005年年底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以湛江、防城、海口港为主构成的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防城港是大西南地区重要的出海通道。两大港口群在支持我国外贸快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深圳、珠海、汕头等为经济特区城市,海南省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鉴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全国居重要地位,一旦遭受洪涝和风暴潮灾害袭击,不仅珠三角将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对全国经济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认真落实防洪规划,加强珠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洪标准,进一步加强流域防洪管理意义重大。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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