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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印发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水利部关于宣传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条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日,珠江委印发《珠江委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立足流域治理管理职责,对照《条例》总体要求和具体条款,以落实流域机构法定职责、加强流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为目标,从实施《条例》意义、落实总体要求、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和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在落实总体要求方面,提出4条落实措施,主要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贯彻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节水科技创新,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在加强用水管理方面,提出9条落实措施,主要是加强节水规划引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计量管理,推进健全水价制度,加强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推进健全节水标准体系,落实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在完善节水措施方面,提出4条落实措施,主要是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节水降损,促进非常规水利用;在强化保障监督方面,提出5条落实措施,主要是鼓励发展节水产业,引导培育水权市场,按照规定表彰奖励,加强用水活动监管,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提出2条落实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下一步,珠江委将加强组织、压实责任,及时跟踪总结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推动《条例》在珠江流域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珠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蓝璇  责编: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