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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组织开展珠江流域节约用水工作交流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加强珠江流域水预算管理试点和合同节水管理等工作交流互鉴,10月15日,珠江委组织开展2024年珠江流域节约用水工作交流。全国节水办主任蒋牧宸出席并讲话,珠江委主任吴小龙致辞,全国节水办副主任刘宝勤出席,珠江委副主任易越涛主持。
蒋牧宸对珠江流域节水工作和成效予以肯定,珠江流域在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合同节水管理等很多节水工作方面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实践,探索了节水工作新路径,树立起了许多节水标杆,流域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下降,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提升。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系统谋划全面深化水利改革节水任务,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政策制度上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治水思路,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树立全社会节约用水观念意识;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建立健全节水法规制度,为节水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全社会节水的责任体系,将节水责任落实到政府、企业和个人;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大力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节水行动上要突出“四个措施”:一是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二是聚焦重点,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和非常规水利用等重点领域节水行动;三是坚持两手发力,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和科技;四是制度创新,加大实施水效提升行动。
吴小龙指出,近年来,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节水办的关心和指导下,珠江委及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在节水型社会建设、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教育宣传及科普、发展节水产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8个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为良好以上,流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5省(区)全部出台“节水贷”金融服务产品。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珠江委成立45周年,珠江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节约用水条例》要求,进一步系统谋划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节水任务,持续推动流域节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珠江委,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广州、深圳等地方水利(水务)局,水预算管理试点和合同节水管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交流。 

作者:蓝璇  王张娜 谭韬  作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