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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研究推进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和流域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5月28日,珠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易越涛主持召开珠江委主任专题办公会议,审议《珠江流域(片)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部署加快推进流域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会议指出,水利规划是国家战略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开展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工作,是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落实水利部关于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水利规划基础支撑作用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研究制定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管理办法,一要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 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制度,切实发挥审核主体责任。二要立足珠江流域(片)实际,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明确开展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的规划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加强区域水利规划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规划实施效果。三要加强与水利部相关司局汇报沟通,以及与流域(片)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细化实化工作内容,提升合规性审核可操作性,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尽快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开展流域水利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对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对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提出对策建议,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加重基层负担。
珠江委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李蔡明  责编: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