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率先编制完成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报告
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的“底牌”。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及时启动新一轮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珠江委率先组织编制完成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报告。
珠江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蓄滞洪区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确定的蓄滞洪区总体布局,锚定“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人安全”目标,提出与水利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水安全保障相适应的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思路、目标和布局,多措并举加快规划编制进程,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第一时间成立珠江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修编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压茬式推进规划修编任务。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根据水利部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珠江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修编技术大纲》,科学系统谋划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实地调研。派出技术调研组赴广西、广东省(自治区)相关地市开展座谈调研与实地查勘,摸清地方建设发展需求,了解蓄滞洪区建设重点难点,为后续规划修编奠定基础。四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国家+流域+省级+地市+县(区)”五级协同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流域规划修编成果讨论会,充分吸纳有关地方意见建议,将上级精神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在水利部防御司、水规总院和全国蓄滞洪区技术组的指导下,在广西、广东等省(自治区)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本次珠江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正式上报。下一步,珠江委将继续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结合流域防洪减灾新形势,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成果,努力建设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协调统一的珠江流域现代化蓄滞洪区。
作者:谢旭和 责编:张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