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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批复实施
近日,珠江委组织编制的《珠江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获水利部正式批复,为“十五五”期间依法科学实施河道采砂提供了规划依据。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统筹河道采砂与河势稳定、供水、通航、生态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关系,科学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规划》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共划定“禁采区”60个,占规划河长的83.5%;划定“可采区”8个,逐一明确“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开采范围、禁采期等关键控制性指标,强调要落实河道采砂数智化监管,严格执行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下一步,珠江委将加强规划宣贯,强化规划约束,抓好规划实施,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珠江水利高质量发展。
作者:阮启明 责编:李沐桐